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有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一般期限为10天,若存在特殊情形,拘留期可延长至14天。
但对于涉及流窜犯罪、多次作案或伙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重罪嫌疑人,拘留期则可能长达37天之久。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负责侦查工作的过程中,如遇法定应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员所进行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并施行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若欲对已被拘留的人员提起逮捕申请,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伙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重罪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该嫌疑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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