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是怎样刑事拘留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其自立案调查之案件的过程之中,遭遇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当前实施犯罪或是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实施的暂时剥夺其正常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具有严谨的程序与要求。 公安机关在执行此项措施时,必需要向嫌疑人出示书面拘留证明文件。 拘留令下达后,应立即将被扣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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