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赔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引发对被拘禁者的经济赔偿责任。
刑事拘留乃是一项涉及刑法范畴的强制性措施,若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在执行此项措施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抑或是在拘留之后发现事实与证据不符,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如有以下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然而拘留期限超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随后又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般而言,只要刑事拘留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后续的案件处理过程中,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被判定为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涉及到赔偿问题。 然而,如果存在违法拘留或错误拘留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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