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什意思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简称刑拘,乃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各自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定紧急状况,为遏制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实施的临时性限制措施。
在实践操作中,对刑事拘留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 依照惯例,公安局如对已被拘留者认为有必要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局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局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局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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