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在咱们这,就是警察和检察官们对他们自己直接管的案子,还在调查的过程中突然碰到法律上说的那个紧急状况,那就得赶紧给那些已经干了坏事的,或者看起来像是要干坏事的人一个临时的惩罚——把他们的人身自由暂时收走。
用刑事拘留来制裁他们,大致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比如说,这个人正在做准备想要犯罪,或者已经开始犯罪了,而且还被抓住当场; 又比如有人看到过这个人犯罪,或者直接指控他犯罪; 再比如在这个人的家里面或者身边找到了犯罪的证据; 还有,如果这个犯罪以后这个人想自杀、逃跑或者说正在跑路的话; 还有就是这个人可能会毁掉或者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别人; 最后一种情况是,这个人不肯说出真名实姓,也不说住在哪儿,连他自己都搞不清他到底是谁。 此外,如果这个人像个小偷一样悄悄行动,频繁地做坏事,甚至和其他人组成团伙来干坏事,这都是可以拘留他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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