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了才会被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立案乃是刑事诉讼的起点环节,而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刑事措施,往往是在立案行动完成之后采取的。
然而,在特定条件下,情况可能略微有所不同。 在常规的刑事诉讼流程当中,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展开侦查活动的机构,在察觉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存在以后,首先应当启动立案程序,进行深入调查。 待经过初步侦查后,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便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以实现刑事拘留。 然而,在某些极端紧急的情况下,如犯罪行为正在发生过程中,或者犯罪行为在发生后立即被揭露出来; 亦或是被害者或目击证人亲自指控犯罪嫌疑人犯案等等,侦查机构有权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然后再补办立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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