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以后怎样做从轻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嫌刑事案件受到公安机关拘留之后,倘若想要争取法庭给予适度缓刑的处理,以下是一系列可能有益的策略与重点事项:首要的,涉案人员应当诚实地向司法机关揭示自身所有的犯罪事实,对于尚未被法律发现的其它罪状,只要能够主动将其呈报,就能构成自首的情况,从而获取法庭给予从轻甚至减免处罚的机会。
其次,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调查取证以及检察机关与审判机构的审理流程,展现出诚恳的认罪态度。 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了立功的行为,例如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关键性的线索等等,只要这些信息经过核实确认无误,同样可以为被告人赢得法庭给予从轻处罚的考虑。 除此之外,主动退还赃款、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者的谅解,这也是影响法庭是否给予从轻处罚的重要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