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几次坐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必定导致犯罪嫌疑人入狱服刑。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强制性手段,决定其结果是否为入狱服刑的关键在于司法机构的最终审判判定。 刑事拘留,即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当发现具有法定紧急情况下,特定行为人或重要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式。 若通过调查取证、起诉以及法庭审判等司法程序,法院最后确认该被告人背负有罪名且判处有相应刑期,此时犯罪嫌疑人方需入狱服刑。 然而,倘若证据未能充分证明被告人犯罪嫌疑,或被告人最终被判定为无罪,那么便无法面临坐牢之惩罚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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