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刑事拘留证就一定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刑事拘留证而言,它的颁发往往意味着公安局已经掌握相应的犯罪线索与证据,并且认为实施刑事拘留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强制性措施。
然而,这并不代表案件已经正式立案。 有时候,公安局可能会在初期侦查工作中优先针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再进一步审核各类证据及案情,最终决定是否正式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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