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刑事羁押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刑事羁押的一种主要形式。
在此类制度下,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应对其直接管辖的案件,在进行侦查工作期间,遭遇法定的紧迫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涉嫌人员实施暂时性的对其人身自由实行剥夺的强制手段。 具体来说,刑事羁押则是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阶段里,对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保障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而依法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尽管刑事拘留具有临时性和紧急性,然而其宗旨与其他刑事羁押措施并无二致,都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推进,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逸、销毁证据等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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