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说明有犯罪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并非必然代表已掌握了确切的犯罪证据。
刑事拘留,即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当面临特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正在筹备犯罪活动、实际执行犯罪行为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 其次,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为罪犯; 再次,在其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 此外,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之中; 最后,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性的; 以及,行为人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的; 还有,行为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然而,被刑事拘留仅仅表示嫌疑人具有较高的犯罪嫌疑,仍需通过进一步的侦查工作以确认是否具备充足的证据证实其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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