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算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刑事拘留与逮捕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方式。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各自直接立案的案件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临时性的行政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在侦办案件过程中被初步判定为现行罪行或者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相比之下,逮捕则是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由人民法院裁决后,再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长期性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 总的来说,这两种行为方式在适用条件、期限以及决策机构等多个维度上都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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