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通知受害者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程序通常会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的亲属发出通知,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犯罪等问题,条例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则上不会向受害者透露相关信息。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为防止现行违法行为或重大嫌疑人逃脱法律惩处,而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出具相应的拘留证明文件。 拘留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员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当这些特殊情况消除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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