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什么证据才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若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行为,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措施。
通常而言,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据可能会引发刑事拘留的后果: 首先,当被害者或者目击现场之人确认他们看到的就是此次罪行的肇事者之时; 其次,如果有犯罪现场遗留下的物证、书证等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嫌疑; 再次,如果在犯罪嫌疑人的身边或者住处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第四,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 第五,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 第六,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无法确定;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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