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算坐牢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坐牢。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负责调查处理的案件,在实施侦查工作期间,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为制止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或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而依法暂时剥夺相关人员人身自由之强制性法律手段。 然而,所谓的坐牢,通常泛指被法庭依法宣告有期徒刑等各类实体刑罚后,需在特定监狱内服刑接受改造。 刑事拘留仅仅作为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旨在保证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运作,避免犯罪嫌疑人逃脱法网、销毁关键证据等不利情形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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