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关押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治安拘留并不等同于被羁押于看守所之中。
在司法实践的刑事诉讼流程中,有犯罪嫌疑人被拘禁于看守所内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环节,比如可以是正在进行中的刑事拘留,或是已经实施的逮捕等等。 其中,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负责办理的案件在执行侦查任务时,遇有达到法定紧急情况的标准,为了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被告人施以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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