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什么条件构成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所实施的司法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会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就刑事拘留的构成要素而言,通常必须具备以下七个方面的要件: 首先,涉嫌者正处于预备阶段或正在实施犯罪行为; 其次,经被害人和现场目击证人指认认定为犯罪人; 第三,在其居住地或周边环境内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再次,犯罪后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途中; 此外,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可能性; 最后,涉嫌者未透露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不明。 同时,如果涉嫌者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也将成为刑事拘留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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