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临时性的强制性措施,其针对的往往是正在调查中的尚未正式立案的刑事案件。
在此期间,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我们通常需要等到刑事案件正式立案之后才可以提出。 此外,若被害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已经提出了赔偿请求并得到了相关记录,那么在刑事案件正式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应当将此类案件视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审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然而,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则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也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是,如果受害人仅仅因为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而希望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人民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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