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监会有刑事拘留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国证监会并未拥有进行刑事拘留的权利。
刑事拘留属于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手段,依据法律规定,这一权限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来行使与实施。 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机构,其核心职能乃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赋予之职权,全面领导和监管全国范围内的证券期货市场,确保该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并为其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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