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限起算点是哪一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起点,通常是从公安部门向涉案人员正式宣告实施刑事拘留之际开始计起。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暂时性剥夺拘捕对象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适用对象包括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员,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审讯。 若在审讯过程中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形,须立即予以释放,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值得关注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设定为3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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