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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到什么时候放人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嫌疑人在经历过刑事拘留之后,释放之际受多重因素影响。
通常来讲,如若经公安部门深入调查后发现被拘留之人,无罪责可追或证据不充分,便应立即释放并颁发释放证明。
倘若公安机关认定必须对其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地方检察机关提交申请以供审查与批准。
然而在少数情况下,此种审查和批准程序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
对于那些活动于多个地方作案、反复发作或参与犯罪团伙的重大嫌疑人,司法部门可以将审查和批准时间延长至30天。
地方法院自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需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裁决。
若地方法院未能批准逮捕请求,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迅速通知地方检察机关关于执行情况。
倘若对于该案件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且满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则应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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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0: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