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引起时效中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短期的刑事拘留通常并不会触发时效中止效应。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特殊的司法程序,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破过程中所采用的暂时性手段,以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人身自由为主要目的。 然而,时效中止这一概念,通常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特定条件才能得以实施。 例如来说,在民法领域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进行诉讼; 或者法定代理人因故死亡、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甚至丧失代理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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