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以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工作期间,针对某些特定状况而临时施行的一种对现行犯罪分子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强制措施。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通常属于不适宜实施刑事拘留的范畴:首先,被拘留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 其次,被拘留人为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 最后,如果案件的证据并不足以支持拘留的决定,也就是说案件事实尚不明朗、证据存在缺失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