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两个月多久释放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涉嫌犯罪人员的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7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刑事拘留期。
然而,暂无任何法律依据表明存在刑事拘留期长达两个月之久的情况。 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嫌疑人,经初步调查后认为其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案件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复杂因素,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那些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则有权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期间内,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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