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做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直接管辖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实施之临时性措施,旨在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在此种拘留期内,被拘留人士通常无需承担任何工作职责。 然而,侦查机构将依法对被拘留人员展开相关案件的侦查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询问、收集证据等环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之人在拘留期限满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审讯。 若发现不应拘留之情形,应立即予以释放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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