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刑事拘留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跨省域范围内实施的刑事拘留时,必须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
首要的前提条件便是,必须具备充分确凿的证据,以明示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确实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证据可以涵盖报案材料、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等诸多方面,它们都能初步地证实犯罪行为的确切发生。 接下来,在判断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刑事拘留时,还需考虑其所涉罪行的严重程度。 若罪行轻微,则通常情况下不会采用刑事拘留这样的严厉强制手段进行处理。 最后,实施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或者继续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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