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不进行刑事拘留的情况通常有六种情形:首先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所带来的社会危害较小,司法机关无法认定为犯罪;
其次是犯罪行为经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司法机关不再对其进行追究; 再者是法院根据特赦令对犯罪分子作出免于执行刑罚的决定; 接着是根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如果受害方未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司法机关也不会进行立案侦查; 此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也是司法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之一; 最后,还有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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