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就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案活动并不能与刑事拘留定义相同。
立案,乃是公安、司法机关针对各类诸如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乃至自诉人提起诉讼等有关材料,依照各机关固有的管辖权范畴,经由严密审查之后,如认定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且须追究刑事责任,便会作出将该事件认定为刑事案件之决定,启动相应的侦查或审判程序。 而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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