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快2个月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被长期刑事拘留的困境,当事人及其亲属们可以考虑采用以下这些策略来确保自身权益:首先,务必要充分了解案件的具体进程。
关于此方面,他们有权利向负责本案的执法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了解案件的调查进度以及是否已正式申请批捕等相关事宜。 其次,若发现刑事拘留过程中存在任何违法或不当行为,当事人及其亲属有权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律师将有机会与当事人进行面谈,深入了解案件详情,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及援助,同时也可向执法机构提交法律建议。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限内,如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依法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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