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如何办案件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应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法定紧急手段,主要用于处理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此举是为了暂时剥夺此类人士的人身自由。 刑事拘留之后,后续程序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展开讯问工作。 若经调查发现不应实施拘留,则须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其次,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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