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有证据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仅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手段,而非定罪及判刑所依赖的直接依据。
在我们国家的刑事司法程序之中,判定囚犯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刑责必须有充足且确凿的证据予以证实,同时这些证据也需满足法定的定案基准。 倘若缺乏足够强有力的证据支持,那么是不应该对任何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定罪和判刑的。 这恰好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秉持的“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则”的基本原则,即要求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真实可靠,足以消除任何合理的疑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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