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普通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14日;
然而,针对那些具有流窜作案、反复犯罪或有结伙作案等特征的重大嫌疑人而言,他们所受到的拘留时限最高可以延长至37日。 请各位务必清楚,这并不代表所有被刑事拘留的人都会在上述期限内得到明确的判决结果。 事实上,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性隔离手段,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能够有序地进行,而并非确定案件的最终解决方案。 案件什么时候能得到妥善处理,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案件自身的复杂性质、有关证据搜集的详细进度以及司法程序运行的具体状况等等。 必须在这里提醒一下,在刑事诉讼的漫长旅程中,公安机关需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检察院应对相关指控进行严谨的审查与起诉,法院则需要履行合法审判职责,这些步骤都可能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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