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好几个月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期间持续数个月的现象,实则情况较为复杂繁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通常情况下的法定时限不得超越37日。 然而,若此期限已过,那么便有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状况,例如案件错综复杂、侦查工作面临重重阻碍,抑或是已经获得批准实施逮捕等。 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长达数月之久,这往往预示着该案件正处于紧张的侦查阶段或已经步入审查起诉环节。 在此过程中,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将对相关案件展开深度调查,搜集各类证据,以便明确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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