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和解后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刑事拘留与调解之后能否撤回诉讼决定的问题,这要依据具体的案件详情加以判断。
通常来说,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造成的危害较小,不被视为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期等特殊情形下,尽管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立场和解,但是否能够撤回诉讼还需进一步审查。 然而,假如犯罪行为性质极为严重,即便当事人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其所能带来的效果或许仅仅局限于对被告人刑罚裁量上的考量,未必就能实现撤回诉讼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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