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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实施逮捕行为并非方才的刑事拘留。
实际上,逮捕乃是针对已经获取到确凿罪证且被认定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以上程度刑罚者,尽管已尝试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方式来预防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但仍无法完全防范,因而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
至于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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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