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几种形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这一制度系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自己直接接手的案件时,当他们面临法定的紧迫状况时,对那些被确认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士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而言,刑事拘留会有如下几种常见的形式: 1.公安机关根据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身份和性质进行拘留; 2.在人民检察院自侦办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拘留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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