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警察刑事拘留是几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限通常为10日,但若属于特殊情况,则可延长至14日;
若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结伙作案等情节恶劣的重大嫌疑犯罪分子,其拘留审查期最长可延至37天。
然而,公安机关在拘留当事人之后,如果认为有必要将其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后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罪分子,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8: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