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被警察逮捕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紧接着又被刑部逮捕提起公诉,这便暗示了该案件的严重程度及所收集的相关证据可能已经达到相当严肃的地步。
有必要在此强调,逮捕无疑是更为严格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之一。 面临此情此景,犯罪嫌疑人以及他们的亲属都应当保持镇定,理智应对。 作为犯罪嫌疑人,他们享有合法权利,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与辩护服务。 而律师则能够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向司法部门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意见书等。 同时,亲属们也可以积极地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可能对犯罪嫌疑人产生有利影响的证据或者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