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后多久逮捕人最轻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对象的后续处置时长,受到诸如案情复杂度以及证据完备性这类关键性因素的显著影响。
在通常状况下,如果公安部门认为一位被拘留者有必要被逮捕,那么他们应当在拘留生效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例外情形中,他们的申请日期可能会延长一天到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犯或惯性犯罪者及极度危险性的团伙成员,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能够延长到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应该在接收到公安部门所递交的逮捕请求函之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公安部门则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刻释放该嫌疑人,并同时通报人民检察院此次释放的具体执行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8: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