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等法院判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罚拘禁并非必须等待法庭裁决方能执行。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构与检察机关对于直接管辖的案件,在展开侦查活动期间,面临法定紧急状况之际,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者实施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后,若案件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充足可靠,检察机关有可能批准逮捕,继而深入侦查及审查起诉事宜。 待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之后,如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确凿无误,证据扎实充分,依法律规定理应追究刑事责任时,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交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然而,若经侦查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等情形,则可能撤销案件或做出不起诉决定,从而避免进入法庭审判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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