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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害者可以刑事拘留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受害者并不会遭受刑事拘留之刑罚。
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手段,主要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它们直接管辖的案件之中,通过调查取证的流程中,发现符合法定紧急情形且存在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之情况下,对这些人员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而所谓的受害者,系指那些在遭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人士,他们通常并不属于刑事侦查工作的主要对象。
然而,在特定的情境之下,如若受害者在纠纷问题中因防卫不当、提供虚假证据报告等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诉讼,那么他们亦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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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