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时间长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刑事拘留期限过度漫长,则有可能涉及非法情形。
通常而言,公安机关若决定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应于拘留期届满后的三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一日至四日。 针对那些流窜犯罪、屡次犯罪以及成团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展为30日。 假如您对此持有异议且深感刑事拘留期限过于冗长,不妨寻求有关部门作出合法而又合理的解释。 与此同时,被拘留者的亲属亦拥有咨询律师以维护被拘留者实体权利的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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