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催收被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催收行为是否足以视为犯罪,以及在何种情形下将导致刑事拘留,其裁量与判断亦需依赖于实际发生的事件状况及相关证据。
希冀进一步理解,一般而言,当催收行为涉及到犯罪问题时,刑事拘留的期间通常设定为三个自然日; 若情况较为复杂,待定因素增多,则在原有基础上可扩展期限,最多不超过四个自然日。 至于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屡次作案或是参与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的最长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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