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仍然享有起诉权。
依照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犯罪嫌疑人受到公安机关首次讯问或施以强制措施的那日起,便已获得自我辩护和委任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一旦受托,即可为涉案者提供法律咨询援助,代为进行申诉与控告。 在刑事拘留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均有权利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诉、控告或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宜。 此外,若案件涉及到民事纠纷,那么刑事拘留并不会对民事诉讼程序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受害方依然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相应损失等权益。 总而言之,刑事拘留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未妨碍当事人依法行使其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