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几天才能批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程序中,批捕期限的法定上限为37天,而通常情况下则为14天。
公安机关若认定被拘留者罪行严重,需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判,应在执行拘留之初的第三天起,向上一级检察机关递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特定条件下,申请的日期可以在原基础上延长一至四天,即延长至从提交提请日期起计算的第五或第八天。 此外,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进一步延长至30天。 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关。 对于那些需要继续调查取证,且符合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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