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在看守所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一般而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若认为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捕,应在拘留期满之日起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建议以供审批。 但若情有可原,该申请建议的期限可延长1日至4日。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其申请建议的期限则可延长至30日。 当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此外,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总的来说,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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