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电话刑事拘留多久有结果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拘,即刑事拘留,是适用于强制性措施之一。
通常情况下,公安部门对于已进行拘留的人员,若判定有必要将其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内(一般为三天)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形下,此审核批准期限可予以适当延长,由原有的三日增至四日。 而针对流离失所、屡次违法以及共同犯罪的重要嫌疑人,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申请审核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整整三十个自然日。 自收到公安机关递交而来的逮捕申请批准通知书之日起,人民检察院应在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拒绝批准逮捕的决策。 综合来看,因拨打电话涉嫌犯罪而面临刑事拘留的人士,通常情况下,三天之内便会得知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结果; 如遇特殊情况,审批期限可延长至四天; 至于那些流离失所、屡次违法以及共同犯罪的重要嫌疑人,他们的审批期限最长可达三十七天。 然而,具体的审批时间还需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及相关证据的收集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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