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一定要关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拘留证发布之后,通常需要对嫌疑人实施拘役措施。
这是因为行政拘留指的是公安部门和检察院在直接管理的案件范围内,进行调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违法行为者或巨大犯罪嫌犯,采取暂时性地取消其身体自由的强制手段。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避免嫌疑人逃避调查、审判或者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然而,在特定的环境下,倘若被控告人符合保证遵守特定期限的审理程序或者监视居住的标准,则有可能无需受到监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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