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免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应用刑事拘留作为强制手段之后,仍有可能宣告无罪释放。
需明确的是,刑事拘留仅是众多强制措施中的一项,并不等同于最终的定罪裁决。 若案件情节在性质上极其微小且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限,符合“不认为是犯罪”的条件; 或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又或是经过特赦令得以豁免刑罚; 再者,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被提起诉讼或撤回诉讼请求; 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离世; 最后,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情况下,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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