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少天释放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所受到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14天;
然而,对那些流窜作案、多个案件或者群体性犯罪中的首要罪犯,他们所受的拘留期限则可增至不超过37天; 特别地,如果在拘留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安部门认定该犯罪嫌疑人无需逮捕,那么他应当被立即释放; 然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公安部门提请检察机关批捕的期限则可能会有所延长,最多可达1至4个工作日; 此种情况下,检察院有权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批捕申请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做出予以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公安部门应根据收到的反馈信息,立即释放相应的刑事拘留人员,同时向检察院通报具体的释放执行情况; 最后,如该案件仍需继续侦查,且犯罪嫌疑人具有符合适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时,公安部门可以依法为其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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